根据博白县泓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现对该公司位于县城区江滨大道的东面的泓和·旺角商业居住区项目规划总平面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如下:
一、规划方案公示内容
泓和·旺角商业居住区建设项目位于县城区江滨大道的东面,公园路的西面,江南路的南面,朝阳路的北面。规划调整方案的主要指标详见指标一览表,规划建筑退线、布局等详见附图。
指标一览表:
指标名称 | 规划条件控制指标 | 现报审的规划 总平面图指标 |
综合建筑密度(D) | D≤35% | 35% |
综合容积率(F) | F≤3.5 | 3.5 |
综合绿地率(G) | G≥35% | 35% |
二、公示时间及公示地点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30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博白县住建局一楼公示栏及博白县政府网站。
三、公众参与
为体现规划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我局对本次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如您对本次规划申请报批的方案有不同意见和异议,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署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并说明理由和原因)递交我局,利害关系人可依法书面向我局申请听证,地址:博白县南州南路008号博白县住建局2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股,联系电话:0775-8227689。
四、附图
1. 泓和·旺角商业居住区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2. 泓和·旺角商业居住区建设项目规划鸟瞰效果图。
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