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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庞某在微信群“教唆、煽动他人非法聚集信访县政府”被拘
2019-06-01 22:23   评论(0)

近日,一些微信群上在流传一条信息,该信息的内容主要是煽动、号召某某群体要团结一致于6月1日10:30到县政府非法集会、非法信访维权,信息的最后还号召网民“请大家转发到各XX群和通知亲戚朋友”。

该信息具有教唆性、煽动性、违法性,信息一经发出,然后经网民的传播,在微信上迅速大面积传播扩散,造成了不良影响。博白县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领导指挥下,博白县公安局有关警种和部门立即对案件立案调查。

经查,该煽动信息是广西博白县博白镇绿珠村庞某华(男,37岁)于2019年5月30日10时许,在一个名为“XXXX交流群”的微信群群发的一条信息。

2019年5月31日11时,博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依法将庞某华传唤至派出所,经审查办理,认为庞某华利用互联网教唆、煽动实施扰乱公共秩序违法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2019年5月31日,博白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人员庞某华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当即执行。

 

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庞某华是“利用互联网教唆、煽动实施扰乱公共秩序违法活动”,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他已经构成寻衅滋事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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