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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听信“仙婆”,博白两老人竟打烂村里“功德碑”
2020-07-22 09:24   评论(0)

《论语·述而》有云:“子不语管理乱神”。孔子曾经教育弟子们,对于鬼神要敬而远之,君子当正道在心。如果自己不以正念做主而去崇拜鬼神,那就要为鬼神所致。

近日,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件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案件,该案起因竟然是犯罪嫌疑人听信于“仙婆”的胡言乱语。

据查,犯罪嫌疑人蔡某甲、蔡某乙系博白县某乡镇的村民。在2020年清明节期间,他们家中有一兄弟突发重病抢救无效,家人伤心不己……而好事的媳妇迷信去问“仙婆”缘由,“仙婆”竟然说是村中起了的“功德碑”的方位破坏了他们家的运气。蔡某甲、蔡某乙听了之后心生怨恨,遂持铁锤、钢钎等去将蔡姓群众做的功德碑打烂,此事引起村民的强烈不满。事后,蔡某甲、蔡某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鉴定,被毁损的“功德碑”价值人民币5000多元。随后,公安机关将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于6月22日依法做出批准逮捕蔡某甲、蔡某乙的决定。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发现两名嫌疑人都是60多岁的老人,在讯问时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对自身迷信风水毁损村中“功德碑”、伤害群众感情一事懊悔不已。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其家属也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取得村民代表的谅解。

日前,博白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该案的犯罪性质、情节,本着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法理念,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该案告诉我们:生老病死乃自然规律,切不可迷信“仙婆”的鬼神言论无所顾忌,最终走上害人害己的犯罪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司财物3次以上的;

(三)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发现两名嫌疑人都是60多岁的老人,在讯问时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对自身迷信风水毁损村中“功德碑”、伤害群众感情一事懊悔不已。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其家属也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取得村民代表的谅解。

日前,博白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该案的犯罪性质、情节,本着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法理念,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该案告诉我们:生老病死乃自然规律,切不可迷信“仙婆”的鬼神言论无所顾忌,最终走上害人害己的犯罪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司财物3次以上的;

(三)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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