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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博白一老板非法占用5000多平方米农用地建设厂房被处罚
2020-10-14 09:15   评论(0)

2020年1月9日,自然资源部召开2019年耕地保护督查新闻发布会,督查发现全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114.26万亩,我国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博白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职能,精准监督,准确发力,严守耕地红线,保护耕地资源。

2020年5月,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到三滩镇了解食品生产情况时发现了谢某违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件线索,遂对该案件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谢某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占用村民的水田、坡地,用于建设厂房和硬化道路,非法占用农用地总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

该!博白一老板非法占用5000多平方米农用地建设厂房被处罚

于是,本院向土地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及时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对谢某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

土地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对谢某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令谢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其在非法占用的5000多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多元。谢某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已缴纳罚款。

该!博白一老板非法占用5000多平方米农用地建设厂房被处罚


一份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维护国家利益。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于是,本院向土地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及时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对谢某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

土地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对谢某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令谢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其在非法占用的5000多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多元。谢某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已缴纳罚款。

该!博白一老板非法占用5000多平方米农用地建设厂房被处罚


一份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维护国家利益。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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