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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玉林日报》新闻报道评优通知
2012-10-23 13:40   评论(0)

玉林日报社关于评选2012年度《玉林日报》新闻报道
先进集体和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的通知
(不另行文)


   为了贯彻落实“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方针,进一步做好通联工作,鼓励通讯员给《玉林日报》多写稿、写好稿,把报纸办得更好,玉林日报社决定开展2012年度《玉林日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和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评选活动,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现将评选范围、条件、办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新闻报道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玉林市直和各县(市、区)2012年度积极为《玉林日报》写稿的单位(含中央和自治区驻玉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驻玉部队)均可参加评选。
   2.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评选范围:2012年度积极为《玉林日报》写稿的通讯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新闻报道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组织健全,重视新闻报道工作。本单位设有固定的新闻报道组织,并配备专职新闻干事。基层通讯网络健全,拥有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较好的通讯员队伍,经常组织通讯员学习,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群众性读报、评报、用报活动。
   2.写稿踊跃,见报篇数多,质量高,无虚假失实报道和重大差错。人口100万以上的县(市、区),年见报稿不低于900篇,人口60~100万的中等县(市、区),年见报稿不低于800篇,人口30~60万的小县(市、区),年见报稿不低于400篇。乡镇和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年见报稿不低于50篇。
   3.重视并积极做好《玉林日报》发行工作。
   三、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参评条件
   讲政治,讲正气,重视稿件社会效益,有良好的采访作风,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思想品德好。为本县(市、区)、本单位的通讯报道、网络建设、通讯员培训做出突出贡献。且所发稿件无失实报道,无抄袭行为和无责任差错现象。并积极发行宣传《玉林日报》,关心和支持报社各项工作。
   (一)十佳通讯员
   宣传报道成绩特别显著,稿件质量高,年度见报稿件数及重点稿均名列全市通讯员前10名,并年内在《玉林日报》上至少发表2篇头版头条稿件,或其它版头条3篇以上稿件。
   (二)优秀通讯员
   见报稿件篇数30篇以上,其中重点稿8篇以上。
   (三)先进通讯员
   见报稿件篇数18篇以上,其中重点稿3篇以上。
   (四)见报稿件篇数计算方法和重点稿标准
   1.见报稿件篇数是指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在《玉林日报》以及玉林日报社主办的《通讯员之友》所采用的稿件数。见报稿件署名几个人合写的稿件按合写人数平均计算。非新闻类稿件如常识性文章、诗歌按3篇(首)算1篇。
   2.重点稿指刊登在各版的头条、言论、通讯、新闻照片、加评论或按语的稿件和小说、散文,A1版二条、报眼、倒头条的稿件,各版的新闻组照,《通讯员之友》刊用的稿件。
   3.一般稿不够,可用超额重点稿按1比3折算。但重点稿不够,不能用3篇一般稿来折算成1篇重点稿。
   四、评选名额
   1.本次评选由各单位和个人根据评选标准自行申报,最后根据单位、个人申报情况,并对发稿数据进行核实后,结合平时为《玉林日报》提供新闻线索及配合发行情况,确定新闻报道先进单位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和10名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名额由报社择优评定。
   2.评出的2012年度新闻报道先进单位、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先进通讯员,由报社颁发奖金或荣誉证书。
   五、评选时间及注意事项
   1.参评单位和个人请登陆玉林新闻网(http://www.gxylnews.com)下载《2012年度玉林日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申报表》和《2012年度玉林日报十佳优秀先进通讯员申报表》填写。
   2.凡符合评选条件的通讯员,由个人填写评选申报表,并经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党委(工委)宣传部审核盖章后,于2012年12月15日前寄(送)玉林日报社总编办公室复核,逾期不候。
   3.各县(市、区)申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由县(市、区)党委(工委)宣传部负责填写申报表,其它单位申报新闻报道先进集体由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评选条件填写申报表,并于2012年12月15日前寄(送)玉林日报社总编办公室复核,最后由报社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评定。
   4.填写申报表时,请如实按见报日期先后填写,不准弄虚作假,盲目填报,经审核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作废并取消参评资格。
   5.玉林日报社将召开表彰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获奖者予以表彰,获奖名单将于表彰会后在《玉林日报》上公布。
   玉林日报社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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