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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龙潭镇党委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旺茂检察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014-06-05 16:49   评论(0)

2014年6月4日上午,博白县龙潭镇党委、政府组织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全体成员、镇直单位负责人以及村(社区)“两委”干部100多人到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警示教育基地——博白县旺茂检察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我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聆听了旺茂检察室工作人员李海斌同志针对我县典型反腐案例的详细介绍,并参观了警示教育各展室,观看了警示篇、正气篇等教育专栏。同时不断地与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学习、咨询,并纷纷在廉洁心得专栏上贴上了自己写下的感受。

活动后,镇党委陈晓春书记对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这是一次很有意义的警示教育实践活动,各位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引以为戒。一是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监督意识和法律观念。“打铁仍需自身硬”,在今后工作中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身体力行,从自己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只有按“规矩”办事,才能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二是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现场警示教育的案例,认真剖析这些严重违法违纪案例所造成的多方面严重危害,从中吸取沉痛教训,深刻认识到警示教育的重要性。三是坚持廉洁从政,做好今年我镇村“两委”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掌好权,用好权,切切实实做到取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高度重视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确保阳光换届、和谐换届。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我镇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素质,锻炼了党性,净化了心灵;增强了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和求真务实的自觉性,进一步推进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为推进我镇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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