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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镇:积极规范食堂管理,打造勤政廉政机关
2013-03-06 10:57   评论(0)

  “我是外地来的干部,妈妈经常给我打电话,担心我不能按时吃饭,但是在江宁政府食堂我每天都可以按时吃上可口卫生的饭菜,现在妈妈放心了,我也能安心工作了。”提起江宁镇人民政府食堂,外地来的干部小宁满脸欣慰。

江宁镇人民政府食堂始建于1996年,17年来,经过不断探索,规范管理,食堂逐步建立了完善的运行机制。2013年初,博白县委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对于规范公务接待、控制经费支出、精简会议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江宁镇人民政府更是积极落实县委部署,进一步加强了食堂建设管理,打造一个风清气正的乡镇公务接待模式。

目前,江宁镇人民政府食堂新有3张大饭桌,45张凳子,45副碗筷,25个菜碟,负责后勤的工人2名。所有公务来客都在食堂招待,村干部到政府开会按照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开饭,上级公务来客按照每人每餐15元的标准开饭,政府外地干部按照每人每餐6块钱的标准开饭。镇政府安排纪委书记专门负责管理食堂,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关于食堂管理的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食堂管理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食堂健康发展。

江宁镇积极规范食堂管理,打造勤政廉政机关的做法,解除了乡镇外来干部一日三餐的“后顾之忧”,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减少了乡镇机关的接待费用,效果明显,值得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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